精簡申報材料、壓縮辦理時限,調整公示及復核程序……北京市民政局與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流程的通知》,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補貼發放時間由每月10日前調整為每月月底前。
記者獲悉,該《通知》主要是對《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中的部分工作流程進行調整,將更加方便殘疾人群體申請兩項補貼,同時申請時限也大大壓縮,除對需進行核查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其他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
申請途徑:
可線上申請,取消戶籍地街道限制
原政策:
由殘疾人或監護(代理)人親自到戶籍地街道(鄉鎮)業務窗口申請辦理。
新政策:
增加線上辦理,并實現全城通辦。其中,線上辦理是指,申請人可以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北京市民政局網上辦事欄目或官方微信掌上服務欄目在線提交申請。全城通辦是指,申請人可以就近或在北京市行政轄區內任一街道(鄉鎮)業務窗口輸入本人身份信息提出申請。申請人在非本人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的,由平臺自動分配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業務窗口。
申請材料:
簡化申報材料,實現無紙化辦公
原政策:
申請時需提供近10類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新政策:
申請時只需提供《戶口簿》或身份證,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材料不留存復印件,只拍照留檔。辦理材料以網上電子檔案為準。此外,兩類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人員,需另行提交《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書》(以下簡稱授權書)。一類是,屬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滿16周歲且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殘疾人。另一類是,屬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個人穩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標準的殘疾人。
復核程序:
每年兩次復核可線上進行,三種情況無須提交材料
原政策:
每年1月份和7月份對兩項補貼進行復核。復核時殘疾人需要像新申請時一樣提交相關材料。
新政策:
取消了社區(村)公示環節和《領取證》,將每年兩次復核調整為殘疾人主動申請復核和業務平臺自動預警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動申請復核是指,殘疾人的個人穩定性收入或學生身份變化時,申請人在補貼條件發生變化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在線申請復核,也可直接到全市任一街道(鄉鎮)業務窗口申請復核。平臺自動預警則無須申請人提供材料,街道(鄉鎮)職能部門確認后會直接調整。具體包括三種情況:殘疾人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低保標準、養老金基數根據政策進行調整;殘疾人死亡或因違法犯罪,正在執行監禁刑罰等情形。
戶籍遷移:
全市任一街道(鄉鎮)業務窗口即可申請
原政策:
戶籍遷移時需申請人到街道(鄉鎮)窗口單位申請并通過區民政局辦理轉移手續。
新政策:
戶籍遷移全市通辦,同時只要街道(鄉鎮)職能部門確認即可,不再逐級審批。申請人可以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登錄北京市政務服務網、北京市民政局網上辦事欄目或官方微信掌上服務欄目申請變更,也可以持《戶口簿》或身份證到全市任一街道(鄉鎮)業務窗口申請。
原戶籍所在街道(鄉鎮)職能部門收到提交的信息后,1個工作日內做出遷移意見;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職能部門自收到遷移意見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轉移手續。轉出地從辦理轉移手續的次月起停發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轉入地從轉出地停發之月起發放,平臺會自動將遷移信息推送到申請人預留的手機上。

